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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,一刻也不能拖!
“案小事不小”,当事人的每一次执行申请,都值得认真对待。
——执行法官 丁军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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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4日一大早,申请执行人张某等36人早早来到了永川法院执行局办公室,今天是执行局丁法官通知他们来领执行案款的日子。
丁军华法官核发案款支付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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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某等36人原系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,2018年11月初,经仲裁裁决,由该公司支付张某等36人工资、待岗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34 386.05元。
仲裁生效后,该公司并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。2019年2月初,张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局经过研究预判,该公司此次经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共有36人,后续应该还会有多人申请执行,遂一边冻结该公司存款账户上的资金,一边核实剩下职工是否申请强制执行。
当事人在案款支付通知书上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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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核实,36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向永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丁军华法官核查清楚全部案款金额后,立即奔赴银行从冻结账户中将全部案款予以扣划并解除冻结。
当事人签字领取现金支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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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真的没想到,一个月时间没到,被拖欠的工资就要回来了”“还是法院有办法”,人群中,这些曾经的工友,一扫脸上的阴霾,高兴地谈笑着。
当事人领取现金支票
核发完案款支付通知书的丁军华法官说道:“该系列36案虽然总体申请执行标的额不大,但关乎36位申请人的切身利益,‘案小事不小’,作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,当事人的每一次执行申请,都值得我们去认真对待”。
编辑:研究室